首頁 > 中心資訊>【NYC早教育兒分享】爸爸媽媽,我不要這樣的愛
美國家庭心理治療家保羅夫婦定義了真愛行為:
真愛行為是一種撫育自身和他人情感與精神成長的行為;
真愛行為助長個體的責任感。
在寫下真愛行為的定義后,我們便可以比較容易地衡量我們的各種行為、分析我們的情感,判斷它們是不是真愛。
我們先挑出來一些常見的誤區,看一看什么屬于非愛行為,盡管它們都打著“愛”的旗號。每列舉一種非愛行為,都附上來自派克醫生所著《無路之旅》的一段評語(字體用顏色標明):
1、 有條件的愛——“聽話!爸爸媽媽愛(喜歡)聽話的孩子!不聽話我們就不愛(喜歡)你了!不聽話我們就不要你了!”相信我們都耳聞目睹過這樣的威脅吧?馬路邊、公園里、汽車上,我經常聽到家長這樣教訓孩子。似乎很多人對這種威脅習以為常,根本不覺得有什么不對的地方。
這就是有條件的愛:“你必須服從我、遵照我的指令去做、按照我的設計去成長,否則我就不愛你?!币姸嗔诉@樣的態度,我開始懷疑那個流行的概念——人們一直在歌頌母愛多么偉大多么無私。以我的觀察,孩子對父母的愛才是偉大的,因為這種愛是無條件的。小孩子不知道其他父母是什么樣子的,沒有比較,因此認定自己的父母無論怎樣做都是正確的,為了證明對父母的愛,孩子寧肯犧牲自己,甚至獻出年幼的生命。
而父母的態度呢?絕對是有條件的:乖乖地聽話、取得好成績、考上好學校、給父母掙得臉面和榮耀….不滿足這些條件,父母就不愛你,甚至將你逐出家門——“你這次考不好,看我怎么收拾你!”“再跟他來往,我就打斷你的腿!”“你讓我們丟盡了臉,我們再也不想見到你!”
有些父母為了輕而易舉地達到教訓孩子的目的,會明確或者含蓄地以拋棄來威脅孩子。他們給孩子這樣的信息:“你如果不按照我要求的去做,我就不愛你了,你自己搞清楚這意味著什么吧!”這當然意味著遺棄和死亡。這些父母為了控制和占有孩子而犧牲掉愛,他們的收獲就是孩子對未來懷有過度的恐懼。這些在精神上或者肉體上經歷過被父母遺棄的孩子,步入成年時,內心深處感覺不到世界是安全的,自己是受保護的。恰恰相反,在他們看來,世界是危險恐怖的,他們也無法為了將來更大的滿足和安全而放棄眼前的滿足和安全,因為對于他們來說,未來是很可疑的。
2、 不負責任的愛——前邊提到過的甜甜的爸爸、玲玲的媽媽,都屬于這類非愛行為:無休止地包辦孩子的生活起居、無原則地滿足孩子的一切要求,孩子要什么給什么,想怎么著就怎么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有了錢先盡著孩子,舍不得全家麥當勞就僅僅給孩子吃,家長坐在一邊看著。孩子闖了禍由父母擔當著、挨了欺負由父母出面擺平、丟掉工作回家來讓父母養著。既不鼓勵孩子的獨立自理能力,也不給孩子樹立必要的規則和紀律。表面上看,父母“愛”孩子愛過了頭,舍不得孩子動手、怕孩子累著、擔心孩子吃虧、不愿意孩子受委屈…寧肯自己受罪受累、吃苦犧牲,也不能“虧待”了孩子。很多人把這種感情當作一種富有犧牲精神的值得稱贊的“愛”,其實這是一種非常嚴重的毒害。這種“愛”,遠非無私,而是極端自私。深深隱藏在“愛”的旗號背后的,是施“愛”者對受“愛”者強烈的控制欲望。
這種溺愛中長大的孩子,既缺乏獨立生活、獨立思考的能力,又嚴重缺乏愛心、同情心和責任心;吃不得苦頭,承擔不了責任,只想別人滿足自己,而自己能夠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其結果只能是到處碰壁。
一味的給予和破壞性的養育背后的動機有很多種,但是一成不變地有這樣一個共性:“給予者”以愛為名義,僅僅是在回應和滿足自己的需要,而無視對方心靈成長的需要。
愛不是簡簡單單的給予,而是明智審慎的給予和不予。愛意味著明智審慎的表揚和明智審慎的批評。除了給予撫慰之外,還要明智審慎地辯論、斗爭、面質、敦促、推動和牽引。愛意味著引領?!懊髦菍徤鳌币馕吨覀冃枰袛?,判斷則不僅僅依靠直覺,而是需要深思熟慮的、有時甚至是痛苦的決定。
3、 依賴性的愛——人們通常對愛最大的誤解之一就是將依賴誤認為愛?!拔姨珢勰懔?,以至于沒有你,我就活不下去!”愛人之間這樣表白,父母也如此對孩子宣稱。孩子是父母的“精神寄托”甚或“支柱”,孩子萬一有個閃失,父母就活不下去。父母甚至明確告訴孩子:“我們就是為你活著!你可不能讓我們傷心、失望,那樣會殺了我們的!”
如前所述,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和孩子之間的關系就顛倒了,孩子變成了父母的精神保姆。更有甚者,家庭中,父母對異性子女的依賴和控制,導致“精神亂倫”,小小年紀,孩子承擔的是父母配偶的角色,需要愉悅父母、支撐他們的精神世界。
“您所描述的不是愛,而是寄生。當您需要另外一個人才能生存時,您就成了那個人身上的寄生蟲。你們的關系中沒有選擇和自由,它基于一種必須性,而不是基于愛。愛是行使自由的選擇?!?/span>
我對依賴的定義是:如果不能確認別人對自己的關愛,就無法感受自己的完整性或者正常地生活。
被動型依賴性來源于愛的缺乏。被動依賴型人格所經受的空虛感來源于兒時父母沒有滿足他們對溫情、關愛和照料的需求。前邊說過,童年經歷了持續的愛和關懷的孩子,在步入成年時,會深切地感覺到他們是可愛的、珍貴的,因此只要他們對自己以誠相見,他們就會被愛被關懷。而那些在缺乏一貫性關愛環境中長大的孩子則沒有這樣的安全感。他們內心帶有一種不安全感,總是覺得“我擁有的還不夠多”,感到人生無常、世態炎涼,而且覺得自己不夠可愛、沒有價值。所以怪不得他們認為自己必須時時處處爭取愛和關注,找到了愛就拼命死死地抓住它,做出非愛的、操縱性的、玩弄花招、不擇手段的行為,導致他們朝思夢想要保持的關系走向毀滅。
4、 永遠無法滿足的愛——孩子學會了彈鋼琴,“你的英語還不行!”孩子考試得了98分,“怎么沒得100分?”孩子當上了三好生,“老師干嗎沒選你當班干部?”孩子考上了大學,“有什么了不起?又沒考上北大清華!”孩子有了工作,“掙那么點兒錢?你看人家誰誰誰,在外企當經理,有車有房,你呢?真沒出息!”
孩子謙讓,“你怎么這么窩囊?”孩子打架,“你怎么這么野蠻?”孩子關心父母,“你少來這套!給我好好學習,考試得第一比什么都重要!”孩子幫不上父母的忙,“你真自私,光想著自己,我們白養活你了!”孩子需要父母的關注,“煩死了,你就不能讓我們清靜一會兒?”孩子獨立了,“外頭有什么好玩兒的?回家多陪陪我們就沒工夫了?”
總之,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父母永遠沒有好臉色,孩子的努力永遠不夠。父母的期望像一只黑洞,無論孩子怎樣奮斗,都無法滿足。
被動型依賴性人格缺乏自律。最重要的是,他們缺乏對自己負責任的精神。他們被動地把別人——甚至往往是他們自己的孩子——當作幸福和滿足的源泉,因此當他們不高興不滿意的時候他們認為這是別人的錯。如此以往,他們總是無休止地憤怒,因為事實上沒有人能夠完全滿足他們所有的需求或者“使得”他們幸福,所以他們總是覺得別人讓他們失望了。
5、 犧牲者討債的愛——“就是為了養你,我耽誤了事業,沒評上職稱,你拖了我的后腿!可你還是這么不爭氣!”“你讓我操碎了心!我身體這么不好,都是讓你給氣的!”這些父母把自己放在一個“烈士”的位置上,整天嘮叨自己為了孩子“犧牲”了什么,抱怨孩子沒有償還這些“債務”,而且還動不動就被孩子“氣”病了?!澳銊e再讓我傷心失望了,我受不了了!”“你這個沒良心的東西,要氣死我???”
生育子女是父母自由的選擇,養育子女是父母應盡的職責,為了子女而放棄一些事情也是父母自由的選擇,這里談不上是子女耽誤了父母的生命。
個性失調的人根本無法勝任父母一職,對于他們在孩子身上造成的摧殘毫無知覺?!麄冊跓o數細節上忽略孩子,不給孩子提供所需的關注?!麄兣μ颖軐ψ约旱纳钬撠熑?,往往讓孩子替他們承擔責任:“你讓我發瘋!”或者“我跟你爸爸(媽媽)維持婚姻的惟一理由就是你!”或者“你把媽媽氣出毛病了!”或者“要不是為了養你,我早就學有所成了!”這些父母實際上是在對孩子說:“你要對我婚姻的質量、我的心理健康、我生活中的挫折負責任!”由于無法看到這種說法的荒唐之處,孩子們往往接受這種責任,從而變得神經質。
6、 要求回報的愛——溫柔一些的對孩子說“爸爸媽媽養育你多不容易啊,付出了多大的代價??!你可不能辜負我們的期望,將來可要記住了報答我們的恩情!”嚴厲一些的則對孩子要求“我們養著你、供著你、伺候著你,你可要給我們爭口氣!我們這輩子就指望著你呢!”“你吃著我們的、喝著我們的,我們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你養大,容易嗎?我們掙錢容易嗎?還不都是為了你?你想想該怎么報答我們吧!”
這些父母把對孩子的愛和養育當作一種投資,期待著高利率的回報。于是孩子也必須按照他們指定的道路走下去,不能偏離“正軌”一步(這又回到了第一種非愛行為)。父母群體中間往往形成比較、競爭的關系,誰家孩子考上好學校、找到掙大錢的工作,誰的父母就洋洋自得;其他的父母則會拿著那個孩子做榜樣,回家教育自己的孩子也要向他們家看齊。
我們從小就被教育著,父母花費了大量的心血、大筆的銀兩在我們身上,我們欠著父母的;辜負父母的期望是一種不可饒恕的罪行,我們一定要為父母爭光,要“以實際行動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梢哉f,幾乎沒有人敢質問這樣的邏輯有什么欠缺。
對孩子說“你應該對我們為你所做的一切感恩”這種話的父母無可避免地嚴重缺乏愛心。任何有真愛的人都理解愛的愉悅。當我們真誠地愛的時候,是因為我們樂于去愛。我們生孩子,是因為我們想生孩子;我們做充滿愛心的父母,是因為我們要做充滿愛心的父母。的確,愛會導致自我的改變,但是這種改變是對自我的延伸,而不是犧牲?!瓙蹟U展而不是縮小自我,愛滿足而不是掠奪自我。從實質上來講,愛與非愛都是自私的。區分愛與非愛,并不在于它自私與否,而是看它行動的目標。真愛的目標永遠在于心靈的成長,非愛的目標則總是其他的東西。
一名家長可能會同時做出一種以上的非愛行為。事實上,這些非愛行為相輔相成,形成一只完整的圈子:家長期望孩子回報自己,必定導致有條件的愛,條件就是必須服從自己、按照自己的設想去成長去生活;為了保證實現這樣的設想、保證得到回報,家長就會想方設法阻撓孩子的獨立,要么包辦孩子的一切,讓孩子無法離開自己獨立生活,要么在孩子心目中制造內疚或者恐懼的感覺,讓孩子不敢離開自己。
家長給孩子傳遞的最多的信息,總結起來就是這樣一句話:“我們一切為了你,你也必須一切為了我們!”
看到這里,你也許已經非常不舒服,甚至怒發沖冠、拍案而起:照你這么說,難道我們這些當爹媽的都不愛孩子了??。?!
不是的。我沒有說過任何父母“不愛”孩子。事實上,幾乎所有的父母都特別、特別地愛自己的孩子。我講的,是“非愛”行為。這一點,我親愛的讀者們,咱們一定、一定要分清楚。
的確,你愛孩子,愛得天昏地暗。但是你的行為卻很有可能屬于上述的“非愛”行為。因為你自己沒有得到過真愛,你也不知道該怎樣才能給予孩子真愛行為。你希望孩子愛你,但是你不知道怎樣才能獲得真愛。在這種混亂之中,你以為向孩子索要愛,使用要挾勒索、施加壓力、制造恐懼、引起內疚等等非愛手段,就能夠保障孩子愛你。
但是,出于壓力、恐懼、內疚等等的愛,是真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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