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沖突是爸爸媽媽經常會問到的話題。在接觸了很多同伴沖突的案例之后,我們發現“被欺負”像一個魔咒,讓一些孩子經常處在這種困境里。
01真實案例
有位媽媽一上來就和我說:“我兒子是屬于比較內向的孩子,很老實,在托班很容易被出挑的小朋友埋沒掉,在學校受欺負就憋著。我從他回來告訴我的過程里,隱隱約約感受到他的自卑心情?!边€沒有開始說具體的事情,媽媽這一大段鋪墊,就向我傳遞了很多信息——我的兒子很脆弱,內向老實,被傷害了不知道怎么反擊。(一些負面固有認知)——我很著急,心疼。那孩子遭遇了什么事情呢?媽媽繼續:“我兒子說,今天一位挺要好的小朋友,把顏料甩在了他臉上,也沒有說對不起。我就說,沒關系你不要太在乎這一點,有可能他沒有看到你。然后我兒子說,不是的,他是面對面,看著我,正對正甩過來的?!眿寢屄牭絻鹤拥脑V說,本能反應是“小事化了”,假設了對方不是故意的,但當孩子說面對面看到我的時候甩的,媽媽開始重視了。通常,我們可以用一些開放式提問,來“還原現場”,比如:“他是不小心的嗎?你們當時在畫畫?當時他說了什么嗎?之前你說了什么做了什么他不高興了嗎?”可能一兩句,既了解了一點事實,又讓孩子感受到被關切;而不是直接說沒關系,孩子本來要說的話就一下子被堵住了。一個內心常有委屈的孩子處理不好人際關系。及時給予適當關切,就是最大的安撫,然后根據嚴重程度走下一步。
媽媽說,我當時一聽對方很可能是故意的,我就告訴兒子:“你可以聲音大一點說:某某某,你甩到我了,要求他道歉,如果他沒理會,你就告訴老師。因為如果你第一次退縮,別人會得寸進尺??傊屗庾R到這件事情,你是傷害到我了!”我肯定了媽媽的第一個做法:大聲表達立場,描述事實,對方說了什么做了什么,表達不滿和生氣??梢砸髮Ψ降狼?,但如果對方不道歉呢?很多大人和孩子都卡在這里,如果對方不道歉,甚至毫不在意繼續高高在上欺負我,那我們肯定會更憤怒,但仿佛又拿對方沒轍,我們就會讓孩子去告訴老師?;蛘哂行└改笗尯⒆哟蚧厝?,以牙還牙。
02要不要教孩子打回去?
我猜,一直在糾結這個問題的父母,一定不是“會教還手“的父母,否則,就不會問這個問題了。會問這個問題的父母,也許內心時常有沖突:
◆ 好想憤怒反擊 VS 又覺得反擊不對;
◆ 好生氣 VS 又怕打不過;
◆ 好委屈 VS 又怕受更大報復;
◆ 好想文明溝通 VS 又發現總被不文明對待……
03到底我們要如何應對“被傷害”?當我們嘗試回答這個問題時,終極答案也許是:不向“受害者”身份認同,而去找到更舒適的“心理社交地位”。什么是“受害者身份”?就是無論你是否還手,你都覺得自己“無法拒絕傷害”。覺得自己處在且總是處在“被傷害“的地位,唯一能讓你“免于傷害”的辦法就是對方不再傷害你。所以,“受害者”的情緒遙控器,是放在別人手里的,除非你們不再對我“施害”,我才能好。對于“我是否受傷害、受了多大傷害、什么時候能好”這件事,完全是由你們決定的,我個人沒有評估傷害、否定傷害、拒絕傷害的能力。因為,和你們相比,我太弱小了,我的反抗太弱小了,他們都不聽我的,不跟我道歉,我告訴老師,老師有時幫我,有時連我一起訓,更何況,他們還是不道歉,或者不由衷道歉,還會欺負我,我總要求他們改變對我的態度和方式,但他們卻總不改。好生氣!好委屈!那什么是“心理社交地位”?它不是一種現實地位,“你是班長我就怕你那種“,而是一種“心理上的地位”,總能站在“主動方“尋求權利,能夠拒絕和放棄“不尊重自己的人”。不容易被欺負的兒童,感到憤怒就大聲反擊,但很快恢復平靜,不會覺得耿耿于懷,甚至自己是受害者,因為已經用某種力量反擊過了;感到對方打不過,恐懼時,也不會愣頭青還擊,自然是哭泣躲遠一點,但內心是可以占在主導地位的,就是:“是你不對,我不跟你玩!”而不是“你好恐怖,我太弱小,只能我逃跑?!薄蔷芙^、放棄別人?還是委屈、逃跑?決定了一個孩子的心理社交地位。
04給到父母的一些具體建議
1、當孩子告訴我們類似“被欺負”的事情時,第一時間保持好奇,問開放式問題,盡可能“還原現場”,盡量搞清楚來龍去脈之后,再評估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避免直接說:沒關系,別放在心上。只有委屈感受被父母看見,孩子才能感覺好起來。
2、 避免夸大孩子“受傷體驗”,更要避免使用“你被傷害了”、“你被欺負了”、“他傷害了你”、“他故意欺負你”這樣帶有明顯指向性的詞。轉換成描述情景和情緒的共情短句:“你當時很不高興”、“你沒想到他會那樣,有點突然,有點疼”、“他沒有說道歉,你感覺他是故意的”、“你要求他道歉,他卻做了鬼臉,你很生氣“等??梢韵蚝⒆咏忉專喝绻@個小朋友經常這樣做,一定是他內心經常不高興,他控制不住要這樣對別人,不是針對你,如果你不上鉤,他可能就去惹別人了,就像釣魚一樣。
3. 常規的引導是:
1)大聲表達自己的立場——“你甩到我了!很疼!請你跟我道歉?!?br />
2)如果對方不主動道歉,且還這樣,我們就要加大氣勢預告自己會反擊——“你已經第二次弄到我了,如果有第三次,我會還手的!還會告訴老師!“
3)如果對方還是不道歉,甚至變本加厲,我們就可以告訴孩子,“這時候,如果你太生氣了想還擊,哪怕這時候你動手了,媽媽也不會怪你。如果你不想還擊,或者你有點怕,你覺得你打不過他,你不還手,媽媽也不會怪你,你可以去告訴老師,或者可以選擇“離他遠一點”,不跟他玩;默默地離遠一點,或者表達你的拒絕?!?br />
4)是否還手,由孩子自己決定。因為我們充分相信孩子知道“動手是不好的行為“,我們的責任當然是:引導孩子用語言溝通,但再三溝通無用的時候、必要的時候,允許孩子作為一個孩子的本能的還手沖動。因為,孩子畢竟是孩子,控制自己的言行固然是教育的方向,但孩子的世界,不能因為“氣急了還手“,就被上綱上線;否則,孩子就會過早成為一個克制的小大人,更可怕的是他用“只能動口,絕不動手”去要求別的孩子,那勢必會和“只喜歡動手”的孩子杠上。這種“欺負與被欺負”的互動模式,才是我們要警惕的“被欺負”的根源。
4、 可以要求對方道歉,但不強求,因為要求道歉是我的事,道不道歉是你的事。我可以決定的是大聲反擊,要求你道歉,如果你不道歉,我就知道,是你不對,我改變不了你,我可以改變我自己的態度,就是離遠一點,表達“拒絕和放棄”,建立讓自己舒適的“心理社交地位”。
5、 告訴老師,這件事,可以做,至少表達一定程度的震懾力。但不是任何事都要告訴老師的,否則會被貼上“喜歡告狀”的標簽,也無形中給孩子傳遞了“你幫不了你自己“的觀念。父母要做的是,告訴孩子:自己先用上面的辦法保護自己,再根據“疼痛和受傷部位“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告訴老師。比如,如果是非常疼、疼到想流眼淚了、出血、腫了、挪動不了,或者撞到頭、眼睛、肚子等,就必須告訴老師;如果只是一點疼、碰了一下肩膀、撞到你但你很快能爬起來等,這樣的就可以自己處理。
05根據情況應對在沖突的當下,每個孩子都會根據自己的個性、對方是誰,有本能的反應,我們要做的是根據孩子當下的反應,優化他的處理方式。柔弱一點的,心理上給點力量;強悍一點的,行為上明確界限,言語上加強引導。比如,一開始提到的這位媽媽告訴我,他的兒子當時選擇默認了,因為上次也被這個孩子搶了粘紙,也沒有還手,也沒有告訴老師。于是,媽媽就用了上面建立“心理社交地位“的方法,幫助孩子選擇了“更自由更自主”的方式,向外界傳達:我不是受害者,我沒有那么容易受到傷害,因為我可以選擇接受什么,拒絕什么,我有能力選擇。希望我們的孩子都被大人尊重對待,只有“沒被大人欺負過的孩子“,才不會被孩子欺負;只有“沒被大人欺負過的孩子”,才不會去欺負別的孩子。